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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17年度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者:时间:2017-01-15点击数:

关于推进2017年度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6年我校科研继续呈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品质提升之势,为进一步规范学术研究、明确科研导向、提升科研水平,做好合格评估迎评,现对我校2017年度科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学术论文质量

1、鼓励教师向《江西服装学院高水平科研嘉奖办法》中所列的学术刊物投稿。

2、被《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收入的国际会议学术论文认定为重点刊物论文。

3、按《江西服装学院服装、艺术类指定刊物目录》(2017年修订)认定重点刊物,具体目录见附件。

4、重点刊物论文资助实行“直接认定、年终核算、统一发放”的办法。即重点刊物论文资助由科研处年终直接认定、发放,教师无须办理申请。核心刊物论文继续执行“事先申请、实时资助、事后结算”。即教师可提前借款,刊到冲账,获刊到直接报销。

(二)明确专利研发导向

1、实行专利代表作奖励机制。每年度每位教师可提交3件获得授权的外观专利申请年度科研奖励,超额不予认定;可提交5件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年度科研奖励,超额不予认定;发明专利不限额。

2、实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代表作奖励机制。每年度每位教师可提交4件获批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申请年度科研奖励,超额不予认定。

3、学校将设立专利申请审查小组,负责专利申请材料评选工作,择优推荐申报。

(三)推进学生科研工作

1、制定学生科研政策,规范学生科研管理,加奖励学生科研成果,引导学生开展学术活动。

2、鼓励学生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各教学分院要结合本科专业,指导本科生开展学术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含《江西服装学院学报》)。各教学分院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年度任务达5篇/年。

3、教学分院结合本科专业、引导本科生独立申请专利。各教学分院年度任务为本科生以独立身份或第一身份获得授权的外观专利数达15件/年。学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以一当三,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一当五。服装商贸分院、时尚艺术分院可以软件著作权登记、数字作品版权登记等其他知识产权类型代替。

4、鼓励学生研发与申请专利。学生专利申请由学校统一管理,学生专利申请实行两种方式:(1)分院、教师向科研处择优推荐;(2)学生直接向科研处提交申请。

(四)改革院部科研考核

1、年度科研成果认定必须提供学术刊物、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检索证明等原件。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交原件材料的年度内不予认定,须向科研处提交证明材料报备,计入下一年度科研。

2、教师个人年度科研定额按《江西服装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认定。其中对于以下几种情况认定如下:

1)教师请产假≥4个月的,科研定额减半;请产假<4个月的,科研定额不变。

2)教师请事假≥6个月的,科研定额为0;请事假<6个月的,科研定额不变。

3)教师入职未满半年的,科研定额为0;入职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科研定额减半。

4)在读研究生,入职以全额工资标准计算薪酬的,科研定额按相应学位、职称认定;入职以半工半读标准计算薪酬的,科研定额减半;请假未入职达一年的,科研定额为0。

3、教学分院要将年度科研工作与合格评估结合起来,分析总结各本科专业的科研现状,对照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精神及要求,突出特色、弥补不足、填补空白。

 

 

附件:《江西服装学院服装、艺术类指定刊物目录》(2017年修订)

 

                           科研处

                             201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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